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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十六个地方特派办驻在城市及负责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建国后商务部是成立比较早且主要职能没有很大变化的部门,但名称却经过了几次更改。
1949.11-1952.8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
1952.8-1982.3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
1982.3-1993.3  对外经济贸易部
1979.8-1982.3 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
1993.3-2003.3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3年3月 至今 商务部,但在2018年国务院构改革中,职能范围有了变化。

商务部特别员办事处

商务部特派员办事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派驻国内部分重要口岸和城市行使部分政府行政职能的机构之一,受商务部领导,并向商务部负责;有关业务工作与商务部各司局对口联络。 为司局级单位,实行特派员负责制。
1983年,为加强对外经济贸易的经营协调和行政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外经济贸易部成立驻广州、大连、上海、天津4个特派员办事处。
1987年,成立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1989年设驻海南、南宁、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福州、西安、成都、杭州特派员办事处。
1996年成立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至此,先后成立16个特派员办事处和党委。2003年国务院组建商务部,上述特办更名为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特派办名称
办公地址
负责区域
驻大连特派员办事处
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04号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10层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上海市徐汇区永福路1号
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
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广州市流花路117号15号楼
广东省(除深圳市)、湖南省、贵州省
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4层
广东省深圳市
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商务大厦15层
海南省
驻南宁特派员办事处
南宁市园湖南路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
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江苏国际经贸大厦32楼
江苏省
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
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3楼
湖北省
驻青岛特派员办事处
青岛市南区燕儿岛路12号
山东省
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
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河南省
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
厦门市湖滨北路外贸大厦5楼(实驻厦门)
福建省
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西安市环城南路中段68号5楼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抚琴西南街18号
四川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驻杭州特派员办事处
杭州市延安路466号(省外经贸大楼)
12层1201-1207房间
浙江省
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昆明市关上关兴路194号万兴花园B9幢
云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