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分类 > 更多城市分类 >
  
自然资源部三大海区管理局驻在城市
自然资源部党组2019年5月10日印发《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显示,各局是履行三个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所辖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规格均为正司局级。
 
其中,自然资源部北海局驻地青岛,所辖区域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4个省(市)沿海毗邻的我国管辖海域;自然资源部东海局驻地上海,所辖区域包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4个省(市)沿海毗邻的我国管辖海域;自然资源部南海局驻地广州,所辖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3个省(区)沿海毗邻的我国管辖海域。
根据规定,三个海区局将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授权或委托,履行海区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海区海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负责所辖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陆海统筹政策的实施;负责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监督管理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规划和政策实施;承担海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海区海洋观测预报工作;开展海区海洋督察工作;负责海区海洋科技、海洋测绘与地理信息、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自然资源部三大海区管理局及管理海域

海区管理局 驻在城市 管理海域
北海管理局 青岛市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4个省(市)沿海毗邻海域
东海管理局 上海市 江苏、上海、浙江、福建4个省(市)沿海毗邻海域
南海管理局 广州市 广东、广西、海南3个省(区)沿海毗邻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