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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九大跨省督查局驻在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并于2018年4月挂牌成立。
 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新成立的自然资源部描述为:
将原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自然资源部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根据中央授权,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担对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北京督察局督察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沈阳督察局督察范围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上海督察局督察范围为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宁波市、厦门市,南京督察局督察范围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济南督察局督察范围为山东省、河南省、青岛市,广州督察局督察范围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深圳市,武汉督察局督察范围为湖北省、湖南省和贵州省,成都督察局督察范围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西安督察局督察范围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所辖师(市)、团场。

自然资源部九大督查局及督查区域范围

自然资源部督查局 督查区域
北京督查局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沈阳督察局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
上海督察局 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宁波市、厦门市
南京督察局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
济南督察局 山东省、河南省、青岛市
广州督察局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深圳市
武汉督察局 湖北省、湖南省和贵州省
成都督察局 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安督察局 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所辖师(市)、团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