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九大跨省大区分行和两个营业管理部驻在城市列表
1983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
人民银行跨省分行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负责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防范化解辖区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人民银行跨省分行驻在城市,成为事实上的区域金融中心。
人民银行九大分行及负责管理区域列表
人民银行地方分支机构 | 负责管理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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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总部 | 上海总部 |
管理部 | 北京营业管理部 |
重庆营业管理部 | |
天津分行辖区 | 天津分行 |
石家庄中心支行 | |
太原中心支行 | |
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 |
沈阳分行辖区 | 沈阳分行 |
长春中心支行 | |
哈尔滨中心支行 | |
上海分行辖区 | 杭州中心支行 |
福州中心支行 | |
南京分行辖区 | 南京分行 |
合肥中心支行 | |
济南分行辖区 | 济南分行 |
郑州中心支行 | |
武汉分行辖区 | 武汉分行 |
长沙中心支行 | |
南昌中心支行 | |
广州分行辖区 | 广州分行 |
南宁中心支行 | |
海口中心支行 | |
成都分行辖区 | 成都分行 |
贵阳中心支行 | |
昆明中心支行 | |
拉萨中心支行 | |
西安分行辖区 | 西安分行 |
兰州中心支行 | |
西宁中心支行 | |
银川中心支行 | |
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 |
计划单列市 | 厦门中心支行 |
宁波中心支行 | |
青岛中心支行 | |
大连中心支行 | |
深圳中心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