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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行政区划沿革(1949年至今)
1949年10月,唐山市为河北省辖市,划分为12个区。
1950年5月,一、五区合并为一区,十一、十二区合并为五区,撤销七、八、九、十区合并为七区。
1951年7月11日,设立八区。
1952年7月,设立九区、十区。
1955年3月,唐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唐山市人民政府改为唐山市人民委员会,辖区未变。25日,一、四区合并为路北区;二、六区合并为路南区;三、八区合并为碑子院区;九、十区合并为洼里区;五区更名为缸窑区,七区更名为东矿区。
1956年10月8日,路北区、路南区合并为市区;碑子院区、洼里区合并为郊区;东矿区更名为矿区;撤销缸窑区,并入郊区、市区。
1958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由唐山专区领导,同年8月29日,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唐山专员公署驻地由昌黎县迁至唐山市,撤销通县专区,原属的平谷县、蓟县、三河县、香河县和大厂县划归唐山专区;天津专署的宁河、宝坻2县划归唐山专区。唐山、秦皇岛2市划归唐山专署领导。同年6月28日,唐山专区驻地由昌黎县迁至唐山市。10月20日,平谷县划归北京市。同年12月20日,撤销三河县,并入蓟县;撤销宁河县,并入天津市、玉田县;撤销丰润县,并入唐山市(设立丰润区)、玉田县、乐亭县;撤销滦县,并入唐山市(设立滦州区)、乐亭县;撤销迁西县,并入迁安县、遵化县;撤销卢龙县,并入昌黎县、迁安县;撤销抚宁县并入秦皇岛市、昌黎县;撤销香河县,并入宝坻县。
1959年1月5日,撤销市区、郊区、矿区,设立西山区、大洪桥区、开平区、东矿区。10月8日,柏各庄农场改为柏各庄区,属唐山市。
1959年6月3日,经中央决定,唐山市为全国45个开放城市之一,6月8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人委决定唐山专署和唐山市人委合并改设唐山市人民委员会。
1960年1月7日,撤销滦州区、丰润区,设立滦县、丰润县,属唐山市。4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唐山专区,原唐山专区管辖秦皇岛市和迁安县、昌黎县、乐亭县、宝坻县、玉田县、蓟县、遵化县划归唐山市,唐山专区撤销后实际划归唐山市的还有滦县、丰润县(原为市辖区)和柏各庄农场,同时,唐山市改为省辖市。4月21日,宝坻县、蓟县划归天津市;天津市汉沽区划归唐山市。5月10日,撤销郊区,并入市区、东矿区。5月26日,撤销汉沽区,设立汉沽市,由唐山市领导。
1961年5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唐山专区建制,同年6月1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恢复唐山专区决议,唐山专区、唐山市分开,唐山市改为专辖市;唐山市改由唐山专署领导,恢复迁西、卢龙、抚宁、丰南、宁河5个县。
1962年1月,撤销市区,设立西山、路南、河滨、开平4个区。
1962年8月1日,宁河县划归天津专区。
1962年10月20日,恢复滦南县,汉沽市撤市改区划归天津市。
1963年4月7日,撤销西山区、河滨区,设立路北区。
1966年7月27日,撤销开平区,设立郊区。
1968年1月6日,唐山专区改为唐山地区,唐山市革命委员会成立,隶属于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3月11日,唐山地区的唐山市改为省辖市。同年9月23日,设立开滦工农新区。
1980年2月4日,撤销开滦工农新区,并入郊区、东矿区。3月17日郊区更名为开平区。8月27日设立新区。
1982年9月12日,撤销柏各庄农垦区,设立唐海县,1983年12月1日正式挂牌。
1982年10月,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唐山市革命委员会,建立唐山市人民政府。
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唐山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5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销唐山地区行政公署,丰润县、丰南县、滦县、滦南县、玉田县、遵化县、迁安县、迁西县、唐海县划归唐山市,秦皇岛市改为省辖市,原唐山地区的抚宁县、昌黎县、卢龙县、乐亭县划归秦皇岛市。同年5月5日,秦皇岛市的乐亭县划归唐山市;5月15日,唐山地区行政公署停止办公。
1984年7月12日,唐山市市辖区小范围调整,原以京山铁路为界的路南区与路北区调整为以新华道为界。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为全国13个“较大城市”之一。
1992年2月17日,撤销遵化县,设立遵化市(县级),由唐山市代管。
1994年4月5日,撤销丰南县,设立丰南市(县级),由唐山市代管。
1995年1月11日,东矿区更名为古冶区。
1996年10月10日,撤销迁安县,设立迁安市(县级),由唐山市代管。
1997年,唐山市辖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新区、古冶区5区和丰润县、迁安县、乐亭县、滦县、玉田县、迁西县、滦南县、唐海县8县,代管丰南市、遵化市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路北区。
2002年2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7号)调整唐山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县级市丰南市,设立唐山市丰南区,撤销丰润县和唐山市新区,设立唐山市丰润区。
2012年7月11日,撤销唐海县,设立曹妃甸区。
2012年9月,国务院批准(国函〔2012〕85号)调整唐山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唐海县,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2016年3月2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制发《关于同意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唐政字〔2016〕20号),同意曹妃甸区设立垦丰街道办事处、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滦县,设立县级滦州市,由河北省直辖,唐山市代管。

至今,唐山市辖3个县级市(迁安、遵化、滦州),4个县(迁西、玉田、滦南、乐亭),7个区(曹妃甸、路南、路北、开平、古冶、丰润、丰南)。
唐山行政区划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