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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
庄河市,辽宁省大连市代管县级市。
别名:红崖子。

庄河市名称由来

庄河名,启用于清朝末年。明朝以前称红崖子。清初仍称红崖子。以城北五里许天秤山南下一带土岗赤色,旭日东升,望之如一片丹霞得名。清末,易名红崖子为大庄河。嗣后,“庄河”之称始见。对庄河名称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曰,天秤山东麓大河东岸居人逐年增多渐成村落,渔舟、商船由海溯河至此停泊装卸,因此称其为“大河庄坞”简称“大庄坞”。大庄坞船只来往穿梭,生意兴隆,人们日子过得红火。有人提出募化点钱财,选个地点修座大庙,求神灵庇佑永享太平好日子久长。这一提议为大家共同接受,庙址选在大河西岸。庙宇修好后,还少一口像样的大钟,遂派人去烟台铸钟,铸钟工匠误将“大河庄”铸成“大庄河”。一曰,“大庄河”本为今“庄河”之旧称,因县城处庄河之滨,所以,取其河为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庄河厅成立后,“庄河”作为一独立的治域名称而存在,已沿用近百年。

庄河设市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根据奉天将军赵尔巽“庄河地属岫南控海之滨,左右扼制海口,适当冲要设治实属相应”的奏请,同年十月,划出岫岩州南部地区,设置庄河厅,并设庄河厅抚民同知。庄河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名称。
民国二年(1913年),庄河厅改为庄河县,隶属奉天省东路道。
1992年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属辽宁省县级市,由大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