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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
北屯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

北屯市名称由来

北屯市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的师部,始建于1958年,由原兵团政委张仲瀚亲自选点布局并命名,因“多勒布尔津”成为中国最北的屯垦戍边重地而命名“北屯”。意为兵团屯垦最北之地。

北屯设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前身为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独立第二十八团(1950年至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五师独立团、新疆军区挖金大队、骑七师大部,分批进驻阿勒泰,1953年整编为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独立第二十八团)。
1959年1月,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兵团党委批准,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骑七师19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农十师。
1966年,北屯标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版地图。同年4月,兵团批准成立十师北屯二场。
1971年1月,北屯镇革命委员会成立,为北屯镇建制之始。
1974年,改北屯镇革命委员会为北屯镇人民政府,隶属阿勒泰县。
1975年3月,中央11号文件规定,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主管全疆国营农牧场的业务工作。5月,撤销十师建制,成立阿勒泰地区农垦局,原十师所属团场均划入该局领导。
1981年12月3日,中发45号文件《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
1982年2月,兵团恢复。4月1日,十师恢复原建制,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原移交给阿勒泰地区管理的农牧团场、企事业单位陆续收回,师部驻北屯。
1998年5月、2002年10月、2010年7月7日,十师三次向兵团上报《关于设立北屯市的请示》,建议采用师市合一的方式设立北屯市。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国函〔2011〕161号)批复同意设立县级北屯市。北屯市人民政府驻北屯镇团结路300号。北屯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
2011年1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挂牌仪式在十师北屯市举行。
2012年12月24日,经中央编办批准,兵团将13个农业师名称更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师北屯市”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
北屯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