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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下辖的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

深圳名称起源

深圳名称起源于深圳河,深圳河是深圳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界河。在深圳当地方言里一般把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河因为其是一条深水沟而得名。
“深圳”作为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被称为深圳墟。
深圳的前身为宝安县,宝安作为县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
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千米外的深圳墟。


深圳又称鹏城,起来源于大鹏古城,即大鹏所城 ,位于深圳市东部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占地11万平方米,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是深圳目前唯一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明初建立了“卫”、“所”的军事制度。“卫”、“所”是最基本的军事编制单位。公元1377年,明朝政府在东莞县城南设立了南海卫,后来盗匪和倭寇横行,朝廷增设了大鹏千户所,修筑了大鹏所城,城墙长约1200米,城外东南西三面环绕着深3米、宽5米的护城河。大鹏所城从海路与东莞守御千户所一起扼守珠江口,战略地势险要,是外敌入侵岭南重镇广州的必经之地,有省会门户之称。


深圳设市

改革开放前,深圳的前身宝安县,属于广东惠阳专区(现惠州市)下辖的一个县,改革开放成就了深圳辉煌,深圳验证了改革开放政策的正确。
1979年1月,广东省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特区。 
1 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深圳设龙岗、葵涌、龙华、罗湖、南头、松岗6个管理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深圳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