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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十堰,简称“堰”,湖北省地级市
别称,车城、汽车城、卡车之都。

十堰市名称由来
 
十堰地名始于明朝。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薛刚纂修《湖广图经志》载有:“ 十堰,在县(今郧阳区)南,因溪筑十堰,以灌田。” 这是关于十堰地名的最早记载。 
车城十堰的出现完全是由于1960年代第二汽车制造厂选厂址于此,在二汽定址之前,只有十堰镇,没有十堰市。
1967年,中央决定在十堰建设我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先后划出郧县(现郧阳区)的十堰区、黄龙区及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地区管辖。1969年撤销十堰办事处,在境内设置十堰市,由郧阳专署领导。十堰正式成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名字。

十堰市制沿革

1967年,中央决定在十堰建设我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先后划出郧县(现郧阳区)的十堰区、黄龙区及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地区管辖。
1969年撤销十堰办事处,在境内设置十堰市,由郧阳专署领导。
1973年2月,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为湖北省直辖。
1994年10月,郧阳地区和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实行市管县体制。
十堰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