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
东兴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县级市,隶属于防城港市。
东兴市名称起源
东兴市是中越边境地带中新兴的市镇。清代、民国为广东辖地,1952年划归广西,并置东兴镇。因属于北仑河东岸的新兴城镇,以地理位置和新兴发展之意,取名东兴镇。
东兴市名称起源
东兴市是中越边境地带中新兴的市镇。清代、民国为广东辖地,1952年划归广西,并置东兴镇。因属于北仑河东岸的新兴城镇,以地理位置和新兴发展之意,取名东兴镇。
1958年5月1日,十万山僮(壮)族瑶族自治县更名为东兴各族自治县,县治东兴镇;同年12月1日,撤消防城县,其行政区域并入东兴各族自治县。同年,中国把东兴列为一类口岸。
东兴设市
东兴设市
1978年12月15日,东兴各族自治县县治迁往防城镇,改名防城各族自治县。
1992年,中国国务院批准东兴开发开放,设立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东兴经济开发区。
1993年7月17日,东兴经济开发区成立,按处级建制管理,属防城港市辖。
1996年4月29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同意设立东兴市(县级),防城港市代管。以防城港市防城区的东兴、江平、马路3个镇的行政区域为东兴市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