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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简介和市制沿革
扬州,江苏省地级市。
别名, 广陵、江都、维扬。

城市标志

市树,银杏、柳树;
市花,芍药、琼花。

扬州名称的由来

扬州二字的由来有很多种说法,主要说法为从古九州之一,当时因“州界多水,水扬波”而得名;有说是因扬州多赤杨和杨柳,故被称为“杨州”而在古代,是先有“杨”字,而后才有的“扬”。
九州,最早出现先秦时期典籍《尚书·禹贡》中,是中国汉族先民自古以来的民族地域概念。自汉代起的华夏之区域与《禹贡》所载九州之区域等同 ,也被等同于汉地  。
扬州则为古九州之一,包括了今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等广阔地区和广东的一部分。
汉武帝时,在全国设十三刺史部,其中有扬州刺史部,东汉时治所在历阳(今安徽和县),末年治所迁至寿春(今安徽寿县)、合肥(今安徽合肥市西北)。三国时魏、吴各置扬州,魏的治所在寿春,吴的治所在建业(今江苏南京市)。西晋灭吴后,治所仍在建邺(曾改名建业,后又改名建康,今南京)。

北周置吴州。589年,隋灭陈,建立统一的隋政权,改吴州为扬州,置总管府,但总管府仍设在丹阳(今南京)。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将扬州治所从丹阳移到江北,至此,完成历史上的扬州和今天的扬州在名称、区划、地理位置上的基本统一。

扬州市制沿革

1949年1月25日,江都县城解放。27日,设置扬州市,以仙女庙镇为治所,另建江都县,隶属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同年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改称苏中行政区扬州行政专区,专员公署驻扬州市。
1950年,5月12日扬州市改为扬州县;8月8日撤销扬州县建制,成立扬州市。
1954年,扬州改为省辖市。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扬州市划归扬州专署领导。
1983年3月,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扬州市改由省管辖,设广陵区和郊区。
2000年,撤邗江县设邗江区。
2002年,郊区更名为维扬区。
2011年,撤江都市设江都区,撤销维扬区。

扬州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