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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南通,江苏省地级市,简称“通”,别称静海、崇州、崇川、紫琅,古称通州。

南通市名称由来

后周显德三年(956年),周军压境,姚氏政权控制东洲、静海约半个世纪的局面结束。显德五年(958年)初,周军南下攻克如皋东乡的静海设立静海军,不久升静海军为通州(今南通市),意为水上交通方便。并设静海、海门两县归通州管辖,州治驻静海,属扬州管辖,是乃通州建州之始。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江苏临时省议会决议通州废州设县,为区别于河北通县(今北京通州区)改称南通县。

南通市制沿革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南通城,通如海启全境解放。华中行政办事处决定,从原南通县境划南通城、唐闸镇、天生港镇、陆洪闸和近郊农村成立南通市,隶属苏皖边区第九行政区(同年5月改称苏北南通行政区 ),行署机关驻南通市。南通县城迁金沙镇。
1950年5月,南通市升格为苏北行政公署直辖市。
1953年1月起,江苏复省,南通市为省辖市。
1983年3月,国务院决定,南通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原行署所辖6县统一由南通市领导,实行市管县体制并延续至今。
南通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