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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七台河市,黑龙江省地级市。
别名:焦煤之都。

七台河名称的由来

七台河来自朝鲜族语言。在七台河建市之前,聚居在我市(现)勃利县杏树乡 的朝鲜族居民称呼他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为齐得和(音译)。后来成立七台河市后沿用了这个说法,但在原来基础上作了部分修改,音译为现在的七台河。
另外,现流经老一百附近的一条河确实名为“七台河”,但这条河的命名是由七台河市的名字而来,并非由河的名字命名的城市名字。现在在原来的七台河附近又形成了一条新的河流,人们(根据新、老政府办公楼所在的位置)把这条新的河流命名为新七台河,于是就有了现在新老七台河之分。

还有一种说法,七台河,由“奇塔河”转音,鄂伦春语,意为“薪屋”。

七台河市制沿革

七台河原属勃利县,1948年设置七台河区,这是七台河作为行政地名出现。
1951年改为第十二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七台河、茄子河、中心河3个乡。
1958年,国家开始对七台河煤田(原称勃利煤田)大规模开采,勃利县自筹资金修建的全国第一条民办铁路告竣通车,这两件大事,给长期属勃利县辖的七台河这个偏远山区带来了勃勃生机。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剧增。
同年9月,成立七台河人民公社。12月,成立七台河矿区(包括勃利煤矿筹备处)人民公社。
1960年3月,设置七台河镇,称七台河镇人民公社。
1965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勃利县七台河镇,建立七台河特区(县级),直属合江地区辖。同年 5 月 20 日,七台河特区正式建立,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七台河特区和七台河矿务局一体办公。
1970年4月1日,七台河特区改特区为县级市,隶属关系不变。
1983年11月,七台河市晋升为地级市,同时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