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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铁岭,辽宁省辖地级市。

铁岭名称由来

明朝之前,这里曾先后有银州、新兴等名字。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诏命辽东,依元朝时期疆界为大明与朝鲜的边界,并任命指挥佥事刘显到原元朝时期的边界古铁岭建卫,名铁岭卫。古铁岭在今朝鲜江原道元山南,距平壤约150公里;元初时曾为中朝边界,后为高丽夺回,将边界推至鸭绿江,古铁岭成为朝鲜腹地。因而,朱元璋依元朝旧疆置界的决定遭到朝鲜的顽强抵制,后经朝鲜人长时期交涉,明朝作了让步,并于5年以后即洪武26年将铁岭卫迁到古银州城,从此这里便以铁岭这个名字名世。

铁岭市制沿革

康熙三年(1664年)废卫设县,铁岭、开原县属奉天府辖地,铁岭从军事建制成为行政建制。
1956年2月8日辽宁省设铁岭专员公署,辖铁岭、开原、西丰、昌图、康平、法库、新宾、清原县。1959年1月5日,铁岭专署撤销,除新宾、清原县划归抚顺市外,其余各县划归沈阳市领导。
1964年2月12日,沈阳专员公署成立,铁岭境域各县为沈阳专员公署所辖。
1966年7月,沈阳专员公署迁入铁岭县银州镇。
1968年12月26日,沈阳专区革命委员会改为铁岭专区革命委员会,辖铁岭、开原、昌图、西丰、康平、法库、新民、辽中、台安、新宾、清原县。
1979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析铁岭县银州镇、龙山乡、汎河乡、平顶堡乡部分村成立县级铁岭市,属铁岭地区领导,铁岭地区驻铁岭市。
1984年9月20日,撤铁岭地区,设省辖铁岭市,实行市管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