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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丹东市,辽宁省地级市。旧称,安东。

丹东市标志

市花,杜鹃花。
市树,银杏树。

丹东市名称由来

丹东原名“安东”,源于唐代设置的安东督护府,意有安抚东部或东部安宁之意。1965年将安东市改称丹东市。意为红色的城市。丹东曾因抗美援朝战争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赢得了“英雄城市”的赞誉。

丹东市制沿革

清光绪二年(1876年)置安东县(治所今沙河镇),这是安东作为行政区划名称首次与现代丹东开始联系在一起。
1934年10月,伪满洲国把东北4省划为14省,其中新增设的安东省管辖安东、凤城、赛马、宽甸等12县,治所设于安东县城,安东遂成为安东省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
1937年12月,伪满洲国从安东县析出设安东市,为安东省会。安东市与安东县同隶属于安东省,市区划金汤、元宝、中兴、镇安、浪头、大和、旭日7个区。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建民字第15号命令,对东北地区各省市的行政区划建制,重新做了调整,撤销了安东省建制,其所辖地区与辽宁省合并,成立辽东省,省会设在安东市。
1954年为辽东省与辽西省合并为辽宁省,丹东市成为辽宁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