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城市--记录观察城市
首页 >辽宁省 >> 沈阳市
沈阳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沈阳,简称“沈”,辽宁省省会、副省级市。
别名,盛京、奉天、东方鲁尔。

沈阳市标志

市花,玫瑰。
市树,油松。

沈阳名称起源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沈阳隶属辽东郡(辽阳)。唐代改称“沈州”。五代时期,辽太祖移民到此,修筑土城,生产随之发展。金代时期,金太祖攻占沈州,沿用“沈州”之名。
元朝元贞三年(1296年),元代重建土城,改沈州为“沈阳路”,归辽阳行省管辖。由于沈阳地处沈水(浑河)之北,以中国传统方位论,即“山北为阴,水北为阳”,故改沈洲为沈阳。 从此,“沈阳”这一名称作为地名正式出现在史料上,距今已有七百余年的历史。

沈阳市制沿革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后,沈阳成为奉系军阀统治的首府
民国十二年(1923年),正式设立奉天市政公所,沈阳首次出现市的建制
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5日,南京国民党政府改奉天省省名为辽宁省;4月2日,改“奉天市”为“沈阳市”。 
民国二十年(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并侵占沈阳后,又将“沈阳市”改为“奉天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东北光复,“奉天市”恢复“沈阳市”名称。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2日,沈阳正式解放。
1953年,沈阳市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辽东省与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沈阳市改为辽宁省辖市,8月1日,辽宁省政府在沈阳成立。
1964年,中共辽宁省委决定设立沈阳专区。
1994年,沈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
沈阳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