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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政府驻地海拉尔区。

呼伦贝尔市标志

市树--樟子松

   呼伦贝尔的樟子松主要生长在海拉尔、红花尔基沙带及大兴安岭。樟子松又称海拉尔松,是松科松属常绿针叶乔木,属于欧洲赤松的一个变种。耐寒、耐干旱、耐贫脊,是固沙造林的先锋树种。

市花---杜鹃


兴安杜鹃,别称“满山红”“达子香”。杜鹃花科,半常绿灌木, 高1~2 米。花供观赏,叶含芳香油及香豆素等,可用提芳香油,调制香精;亦入药,性寒味苦。功能止咳祛痰,主治急慢性支气管炎。茎、杆、果含草鞣质,可提制栲胶。
    春到大兴安岭,像报春花一样的兴安杜鹃花,迎着料峭的寒风,踩着厚厚的积雪傲然绽开,遍布林下,如火如荼,似锦似霞,白雪皑皑,别开奇景,令人赞叹!

市歌---《呼伦贝尔美》

《呼伦贝尔美》

呼伦贝尔市名称由来

以境内呼伦湖和贝尔湖得名,“呼伦”是蒙古语“哈溜”的音转,意为“水獭”;“贝尔意为“雄水獭”,因古代这两个大湖盛产水獭,居住在湖畔的蒙古族牧民便以其古老的动物名称命名湖泊名称的习惯,为两个湖泊命名。
雍正十年(1732),清政府为加强呼伦贝尔地区中俄边界的防卫,经黑龙江将军珠尔海奏请,始建呼伦贝尔城(今海拉尔市),由布特哈调来索伦、达呼尔、陈巴尔虎、鄂伦春兵丁共3千名,编五十牛录(佐),分左右两翼,各四旗,合为八旗。左翼四旗在中俄边界驻防游牧,右翼四旗在喀勒喀河驻防游牧,每翼设总管一人,每旗设副总管一人,统由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这是呼伦贝尔作为地方军事建制名称的开始。

呼伦贝尔设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1日,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2001年10月10日,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