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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
永安市,隶属福建省三明市,为三明市代管县级市。
别名,燕城、浮流。

永安市名称由来
 
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邓茂七在沙县二十四都(今永安上坪乡和三元区中村乡)发动农民起义,攻城陷府。
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义军被镇压后,镇守福建都督范雄、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巡按监察御史陈员韬先后上奏朝廷,以浮流险远,难以探制为由,请以其地另立县治。
明景泰二年(1451年)获准,景泰三年(1452年)九月,划沙县新岭以南二十四都上四保至三十二都和尤溪宝山以西四十都至四十三都共计13个都之地置县,命名为“永安”,寓永久安定之意。永安建县后至清朝,均隶属延平府。

永安设市

1950年1月28日,永安解放后,省人民政府在永安设置第七行政专员公署。
1956年6月,撤销第七行政专员公署,永安县划归龙岩专员公署。
1960年5月,成立省辖三明市,永安县划归三明市。
1963年4月,改称三明专员公署。
1970年,改称三明地区。
1983年7月,再改为省辖三明市。
1984年9月,永安撤县改市(县级),仍归三明市管辖。
永安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