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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大同,山西省省辖地级市,较大的市,大同在历史上一直是北方中国的中心城市。
曾用名,云州、云中、平城、凤凰城。

大同市名称由来

隋开皇年间,为防止突厥进攻,在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建大同城,意为“天下大同”。唐末,随沙陀人内徙,大同遂侨置于此,自此,大同之名沿用不改。
大同古称云中、平城,曾是北魏首都,辽、金陪都,素有“三代京华,两朝重镇”之称。
公元557年西魏为北周所代替。建德六年(577)灭齐后,州县并废,复置恒安镇,改朔州置北朔州总管府。改太平县为云中县,此大同称云中之始。

大同市制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5月1日大同和平解放,成立大同市,隶属察哈尔省。
1952年12月察哈尔省撤销,大同市、雁北地区复归山西省。大同市为山西省辖市。
1958年6月,大同市隶属雁北专区。
1959年1月23日,雁北与忻县合并为晋北专区,大同市隶属晋北专区。
1961年7月24日,晋北专区撤销,大同市复归雁北专区领导,同年11月复归山西省直辖。
1970年4月,大同市划归雁北领导。
1972年3月复为省辖市。
1985年1月国务院批准大同为全国13个较大城市之一。
1993年7月10日,雁北地区撤销,与大同市合并,实行市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