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
海宁,浙江省辖县级市,由嘉兴市代管。
海宁市名称由来
海宁设市
1949年5月解放,建海宁县,属嘉兴专区。
海宁市名称由来
南朝陈武帝永定二年(558)置海宁郡,寓“海洪宁静”之意,辖盐官、海盐、前京三县。这是海宁作为地名的开始。
海宁设市
1949年5月解放,建海宁县,属嘉兴专区。
1958年10月海盐县并入海宁县。
1961年12月海盐县恢复,原海盐的狮岭公社留属海宁。
1986年11月,撤海宁县,设海宁市,属嘉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