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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邢台市隶属河北省,为地级市。简称“邢”,古称邢州、顺德府。

邢台市名称的由来

宋宣和三年(1121年),宋徽宗赵佶采用古时的“邢”字和邢侯时所筑造的“行台”的“台”字,将龙冈县改为邢台县,始有“邢台”之名。
据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六·邢州载:古祖乙迁于邢,即此地,亦邢国也。引《左传》:“邢迁夷仪。即其地。有蓼水、湡水。宣和初改为邢台”。

邢台市制沿革

1945年9月24日,邢台解放,9月25日析邢台县城厢建邢台市,邢台市政府宣告成立,自此始有邢台市建置。
1949年11月1日,邢台市改设为邢台镇,隶属专员公署。
1950年12月7日,邢台镇与邢台县合并,邢台镇改建为邢台县城关区。
1951年11月5日,邢台镇恢复建制,仍隶属专署。
1953年12月17日,邢台镇升格为邢台市(省辖市),由邢台专署监督领导。
1980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市设桥东区、桥西区、郊区3个市辖区。
1983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国函字243号】批准,邢台市升为河北省直辖市,与邢台地区分设。
198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县划归邢台市领导。
1988年9月17日,经民政部【民行批32号】批准,撤销邢台市郊区,邢台市仅辖桥东、桥西二区。
1993年7月1日,根据省委冀发[1993]16号文件,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为邢台市,邢台地区撤销,组建新的地级邢台市,成立新的邢台市人民政府,辖2区2市15县,实行市领导县体制。
邢台市城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