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
灯塔市,县级市,隶属于辽宁省辽阳市。
灯塔市名称由来
灯塔市名称来源于市府驻地灯塔镇。
灯塔镇位于灯塔县境中部,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因附近河中有座送电高压线铁支架,状若一座雄伟壮观的塔,故命名灯塔,沿用至今。
灯塔设市
1968年10月10日,设立辽阳市灯塔区(县级)。
1980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灯塔区,设立灯塔县,驻灯塔镇,以辽阳市灯塔区行政区域为灯塔县行政区域,由辽阳市管辖。
1996年8月27日,民政部批准:撤销灯塔县,设立灯塔市(县级)。
灯塔市名称由来
灯塔市名称来源于市府驻地灯塔镇。
灯塔镇位于灯塔县境中部,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因附近河中有座送电高压线铁支架,状若一座雄伟壮观的塔,故命名灯塔,沿用至今。
灯塔设市
1968年10月10日,设立辽阳市灯塔区(县级)。
1980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灯塔区,设立灯塔县,驻灯塔镇,以辽阳市灯塔区行政区域为灯塔县行政区域,由辽阳市管辖。
1996年8月27日,民政部批准:撤销灯塔县,设立灯塔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