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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桂林市,简称桂,地级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区辖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
别称,八桂、桂州,

桂林得名:

桂林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之名,始于秦代,公元前214年,秦王朝征服百越,在岭南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桂林郡因当地盛产玉桂而成名,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桂林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行政中心设于布山县,属于贵港市,也有资料认为可能在来宾市象州县罗秀镇的军田村。

桂林设市:
明清时期,桂林是广西全省的政治、文化中心。
民国时桂林仍属广西省,曾长期为广西省省会,1940年始设桂林市,为广西省辖市。
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为日寇占领,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
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县、临桂县分别划归桂林市管辖。
199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实施部分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桂林市城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