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
天门,古称竟陵,为湖北省省辖市,副地级市.
天门市名称及别称来源
天门,古代属风国,春秋时属郧国,战国时为楚竟陵邑。秦朝设置竟陵县(取“竟陵者,陵之竟也”之意,即山陵至此终止),属南郡。
雍正四年(1726年),为避康熙陵寝名(景陵)讳,改景陵县为天门县,此名因县境西北有天门山而取。
天门设市
1987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天门县,设立天门市(县级),原天门县所辖行政区域仍为天门市行政区域,仍属湖北省荆州地区管辖。
天门市名称及别称来源
天门,古代属风国,春秋时属郧国,战国时为楚竟陵邑。秦朝设置竟陵县(取“竟陵者,陵之竟也”之意,即山陵至此终止),属南郡。
雍正四年(1726年),为避康熙陵寝名(景陵)讳,改景陵县为天门县,此名因县境西北有天门山而取。
天门设市
1987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天门县,设立天门市(县级),原天门县所辖行政区域仍为天门市行政区域,仍属湖北省荆州地区管辖。
1994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鄂政发〔1994〕143号文件,决定将天门市、潜江市和仙桃市实行省辖直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