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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名称由来和市制沿革
上海市,我国四大直辖市之一,简称“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大都市。
别名,申城、魔都。

上海市标志

上海市市标

上海市市标1990年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市标是以市花白玉兰、沙船和螺旋桨三者组成的三角形图案,图案似轮船的螺旋桨,象征着上海是一座不断前进的城市;图案中心扬帆出海的沙船,是上海最古老的船舶,象征着上海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港口城市;沙船的背景是迎着早春盛开的白玉兰,展示了城市的勃勃生机。
上海市市标
上海市市花
上海市市花1986年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在上海的气候条件下,白玉兰开花特别早。清明节前,它就会繁花盛开。白玉兰洁白如玉,晶莹皎洁,开放时朵朵向上,溢满清香。


上海市名称由来

上海名称由来

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断淤浅,海岸线东移,大船出入不便,外来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条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滩至十六铺附近的黄浦江)。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设置市镇,定名为“上海镇”,这是上海作为地名的开始。

上海简称的由来

春秋战国时期,上海是楚国春申君黄歇的封邑,故别称为“申”。晋朝时期,因渔民创造捕鱼工具“扈”,江流入海处称“渎”,因此松江下游一带被称为“扈渎”,以后又改“扈”为“沪”,故上海简称“沪” 。

上海建城开始

元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中央政府把上海镇从华亭县划出,批准设立上海县,标志着上海建城之始。

上海市制沿革

民国十四年(1925年),北洋政府允准上海改为淞沪市。
民国十五年(1926年),孙传芳督江苏省,成立淞沪商埠,分全境为上海、闸北、浦东、沪西以及吴淞5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别市成立,直辖于中央政府,上海始有直辖市一级建置。
民国十九年(1930年)7月,上海特别市改称上海市。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7月30日和8月1日,汪伪国民政府宣布“收回”公共租界和法租界。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2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宣布接收上海公共租界、上海法租界,历时百年的上海租界结束。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上海仍为中央直辖市。
1958年,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将当时江苏松江专区、苏州专区及南通专区10个县划入上海市,开始实行市管县体制。
2007年2月,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党组会议讨论同意上报国务院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中,把上海确认为首批国家中心城市。
2016年,上海市下辖的唯一一个县——崇明县撤县设区,改制为崇明区,此标志着上海市告别下辖县,全市至此形成无县全区化管理。
上海市城区地图